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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动化学院推荐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作者:教学办 来源:自动化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校教字[2021]108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换届工作,自动化学院需推荐1名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家选聘条件

1.我院退休或在职教师,热心督导工作,身体健康,客观公正,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关注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

3.治学严谨,师德高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丰富的本科教育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

4.熟悉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一定的教学建设成绩或教研教改成果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经验。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非学校中层及以上现职领导干部。

二、专家工作职责

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全校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活动进行有效检查、评估和指导,监督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具体包括:

1.人才培养质量测评调研。

2.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3.实验教学质量检查。

4.实践教学质量检查。

5.考风考纪巡视督查。

6.教学文档资料检查。

7.教学管理和保障服务检查。

8.教师教学发展指导。

9.教学建设专项调研与评审。

三、遴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郑州航院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附件1)。

2.学院推荐

学院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向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报送拟推荐教学督导专家。

3.主管部门考察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本科教学成果和学生评教情况,工作积极主动性和对现代教育教学改革的适应能力。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根据考察结果,并结合学校学科结构和教学督导工作实际,向学校提交新一届教学督导专家组建议名单。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前请有意愿申请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的教师将申请表提交到自动化学院教学办07C403.

自动化学院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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