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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自动化学院成绩单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作者:教学办 来源:自动化学院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自动化学院学生成绩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自动化学院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学办统一管理、打印(格式为默认),其他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制的成绩单一概不予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打印成绩单(申请表在附件1):

(1)校内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各类资格审定;

(2)因就业联系工作或升学需要;

(3)公务员招考或部队政审(须附相应公函);

(4)出国出境。

二、成绩单打印受理时间

正常教学周每周一、三下午14:40-17:00自动化学院教学办统一受理成绩单打印申请,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三、成绩单打印受理地点

自动化学院教学办办公室:07C403

四、若有其他未尽事宜,与自动化学院教学办联系解决。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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