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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引进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15 作者:党政办 来源:自动化学院 浏览次数:[]

 

为提高学院人才队伍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2024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

1.高层次人才及海外人才;

2.航空航天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详见附件1《自动化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条件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高级职称者或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自动化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待遇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待遇一事一议。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人才待遇详见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四、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wangzhen@zua.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自动化学院XX岗位-姓名”。学院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学院将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仅用于招聘目的。


附件1

自动化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一览表

  单位名称

              招聘专业

 招聘  人数

          联系人

 自动化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智能感知与自主控制、机器人与无人机系统、仿真科学与工程等);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等);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等);机械(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飞行器飞行动力学与控制方向、飞行器控制、制导与仿真方向、空间飞行器的姿态动力学与控制方向等);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

 不限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0686

邮箱:wangzhen@zua.edu.cn


附件2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按A、B、C类待遇考核发放,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满足学校发展需要,部分急需、紧缺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提供校内住房一套(需个人购买)。

(一)A类待遇

1.如学校可购房源充足:(1)提供校内可购房源一套(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前提供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最高20万。个人选择购买可购房源的,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个人选择不购买可购房源的,发放住房补贴20万。(2)安家费20万;

2.如学校可购房源不充足,提供安家费60万,住房补贴20万;

3.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20万、理科15万、文科1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5.配偶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排校内工作岗位。

(二)B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40万元,其中安家费2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5万、理科10万、文科8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三)C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25万元,其中安家费15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二、其他待遇

配合申报“智汇郑州”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和生活补贴(1500元/月*36个月)待遇。

三、其他说明

1.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基本服务期为8年,其中准聘期为3年,考核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2.准聘期内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2000元/月;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发放。准聘期满考核后,完成相应A、B、C类考核任务的,按相应类别补发相关待遇。准聘期满未完成最低考核标准(C类)的,不再补发任何待遇。

3.若在基本服务期内,学校提供校内住房(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

4.引进博士研究生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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