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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智能工程学院2023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 作者:李凤 来源:学生办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称“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原则上为已获得我院2023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学生。

二、评定要求

(一)具体细则详见智能工程学院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试行)(附件4)。

学院将对各专业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收回评选指标。

三、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23519

(二)报送内容

1)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2)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3)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电子版。电子版备注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如19级自动化1班×××)发送至各年级导助汇总。

(三)报送地点

地点:智能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6B217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137



郑州航院智能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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