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人才队伍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2024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
1.高层次人才及海外人才;
2.航空航天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详见附件1《自动化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条件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高级职称者或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自动化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待遇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待遇一事一议。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人才待遇详见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四、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wangzhen@zua.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自动化学院XX岗位-姓名”。学院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学院将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仅用于招聘目的。
附件1
自动化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一览表
单位名称 |
招聘专业 |
招聘 人数 |
联系人 |
自动化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智能感知与自主控制、机器人与无人机系统、仿真科学与工程等);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等);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等);机械(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飞行器飞行动力学与控制方向、飞行器控制、制导与仿真方向、空间飞行器的姿态动力学与控制方向等);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 |
不限 |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0686 邮箱:wangzhen@zua.edu.cn |
附件2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按A、B、C类待遇考核发放,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满足学校发展需要,部分急需、紧缺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提供校内住房一套(需个人购买)。
(一)A类待遇
1.如学校可购房源充足:(1)提供校内可购房源一套(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前提供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最高20万。个人选择购买可购房源的,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个人选择不购买可购房源的,发放住房补贴20万。(2)安家费20万;
2.如学校可购房源不充足,提供安家费60万,住房补贴20万;
3.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20万、理科15万、文科1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5.配偶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排校内工作岗位。
(二)B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40万元,其中安家费2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5万、理科10万、文科8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三)C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25万元,其中安家费15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二、其他待遇
配合申报“智汇郑州”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和生活补贴(1500元/月*36个月)待遇。
三、其他说明
1.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基本服务期为8年,其中准聘期为3年,考核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2.准聘期内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2000元/月;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发放。准聘期满考核后,完成相应A、B、C类考核任务的,按相应类别补发相关待遇。准聘期满未完成最低考核标准(C类)的,不再补发任何待遇。
3.若在基本服务期内,学校提供校内住房(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
4.引进博士研究生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