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智能工程学院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的规定,结合智能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智能工程学院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红兵 陈 宇
副组长:周 青
成 员:段 莹 李晓瑜 赵学武 秦玉鑫 王 毅
王 胜 赵雪专 薛 鹏 刘晶晶 李鸿波
二、转入条件
1.申请转入智能工程学院各专业的河南籍学生须为一本招生学生。
2.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生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3.具有专业相关竞赛情况者可酌情加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4.根据校教字[2021]77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及《郑州航院本专科学生参军入伍教学相关优惠政策(试行)》(教发[2022]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学院将优先接收其申请的专业转入。
5.转专业学生含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可在全校政策允许的专业范围内(含原所在大类内专业)申请转专业;
6.对于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需求转专业的,学院将优先接收其申请的专业转入。
7.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8.智能工程学院各专业可接收2021级和2022级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由于课程体系不同、毕业年限等问题,原则上不接收其他年级学生的转入。
三、2023年各专业计划转入学生名额
序号 |
专业 |
计划转入人数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20 |
2 |
通信工程 |
20 |
3 |
自动化 |
10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 |
5 |
网络工程 |
5 |
6 |
软件工程 |
10 |
7 |
人工智能 |
15 |
合计 |
100 |
注: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数据可微调。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1.公布《智能工程学院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3.学生提交成绩单、专业竞赛证明材料;
4.学院组织资格审查;
5.学院组织评议;
6.拟定接收学生名单并公示;
7.报学校审批。
五、转专业时间安排
1.4月4日前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2.4月6日前学校和学院设置好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相关流程和参数。
3.4月7日8:00至4月10日17:00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说明:系统内要求上传的附件上传第4条要求提交的成绩单、身份证、相关专业竞赛等材料即可,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档中,文档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专业+联系电话”)。
4.4月11日9:00-16:30,申请转入智能工程学院的学生,将下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智能工程学院教学办(06B206)。
(1)41号令成绩单一份(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写上本人联系方式);
(3)专业竞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现场携带原件,验后归还学生,智能工程学院保存复印件);
(4)等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截止后从系统里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如申请转专业的两个志愿都是本学院的,该材料需提交两套);
5.4月12日-4月18日,完成转专业评议录取工作。
6.4月19日-4月21日,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转专业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7.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
1.录取结果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的相关文件内容为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参加转入专业下学期所修课程选课,随转入新专业教学计划修习课程。
2.原专业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需办理学分认定手续。
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另:2023年学生端转专业教务系统操作手册下载说明见附件
智能工程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