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动化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振 刘凯亚
副组长:黄文力 常绪成
成 员:李林艳 曹迎军 王 胜 何琳琳 任高峰 贾成龙 冯星凯
二、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对象
我校2024、2025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南乌拉尔学院学生及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转专业办法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4.专升本的学生。
(三)转入基本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已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专业的学生(因工作时间安排,学院各专业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转入)。
(四)转入学生具体要求
1.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最高容量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25级 |
2024级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0 |
≤5 |
2 |
自动化 |
≤20 |
≤5 |
3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5 |
|
2.转入学生专业要求
(1)申请转入原则上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前50%;
(2)2025级申请转入的学生要求英语成绩65(含)以上,数学成绩75(含)以上;
(3)2024级申请转入学生要求平均绩点在2.8(含)以上。
(五)转出条件
学院对转出学生不设条件及名额限制。
三、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公示
1.审查内容:(1)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在校生活和学习情况。
(2)学院转入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2.审查时间:5月13日14:30-17:30,5月14日8:30-11:00。
3.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教育教学栏目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等信息。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条件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转专业学生均将进行面试考核(包括专业认知、专业技能、个性品质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英语、数学和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原英语成绩×30%+原数学成绩×30%+面试成绩×40%
2.面试时间
5月19日至26日(具体考核安排及时关注学院教育教学栏目动态及QQ群通知)。
(三)录取方式
1.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转专业工作安排
(一)时间节点
1.5月8日前,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系部主任、教学办主任和学工办主任和相关专业教师组成。
2.5月9日8:00-5月13日12:00,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入转出申请,转专业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3.5月13日14:30-5月14日11:00,参加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成绩单(41号令)、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加盖学院成绩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面写明联系方式)、无违纪证明(见附件1)、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等材料,提交至教学办(07C403),提交材料时现场申请加入学院转专业QQ群。
4.5月18日17:00前,学院完成转入学生资格审查。
5.5月19日8:00-26日17:00,各专业组织对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依据综合成绩,按照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教育教学信息栏目上公示3个工作日。
6.5月29日17:00前,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相关材料(特殊情况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学院考核材料等)报送教务处。
(二)相关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入学生成绩单(41号令)、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加盖学院成绩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面写明联系方式)、学生无违纪证明材料(包含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在校生活和学习情况)且须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3.系统中上传附件要求:上传附件内容如上述第二条要求,附件命名格式为:每位学生统一上传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原学院-姓名-转专业材料”。
压缩包含有下面四个文件,分别命名如下:(1)原学院-姓名-成绩单;(2)原学院-姓名-原专业排名;(3)原学院-姓名-身份证;(4)原学院-姓名-无违纪证明。
4.材料不全、不规范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5.如有其他专业特长,也请将实证材料纸质版一并上交。
6.转入学生需同意调入转入学院宿舍,签订《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交教学办,以便学院统一管理。
7.申请转专业的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各项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错过转专业时间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五、其他
(一)转入学生,将参加转入专业下学期所修课程的选课,随转入新专业教学计划修习课程;转入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学分由学院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互认,并根据转入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应补修的课程,转入学生应制定相应的补修课程计划。
(二)正常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交入伍、退伍等证明材料)。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期间有关转专业的具体问题,请联系自动化学院教学办(地点:07C403 电话:6191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