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诚信考察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学硕和专硕分类选拔招生。

(四)坚持客观评价。笔试、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具体组织落实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各类情况。

)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具体实施复试和考核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至少设复试安全管理员1名,负责做好复试工作中包括人员管理、舆情监控处理等在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学院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督检查我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方式及安排

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音像资料及评分记录等材料在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归档留存。

(一)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A类考生

拟招生

人数

总分

单科线

(满分=100分)

单科线

(满分>100分)

085406

控制工程

273

37

56

13

 

(二)资格审查材料

1.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

2. 准考证打印件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5.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暂时不能提供的拟录取前须补上)

6.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7.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1(不能按时提交的需及时向学院说明情况)

8.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49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9. 2024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放装入档案袋,并现场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老师。

(三)复试流程及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428:30-9:00

地点:07C423(郑州航院东校区07教学楼C403

内容: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2.专业知识考核

时间:42日上午9:30-11:00

地点:07C423(郑州航院东校区07教学楼C423

专业知识考核以专业课笔试形式进行,复试科目为电路,总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

3.综合能力考核

时间42日下午14:00-17:00

地点:07C423(郑州航院东校区07教学楼C423

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包含英语测试及综合面试,42日下午14:0007C423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14:30开始正式面试。

(1)英语测试总分100分,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

要求:考生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考官提问,考生作答。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包含实践科研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科研和实践能力等,以及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要求:个人陈述3-5分钟,考官自由提问,考生作答。考生需准备简历,可补充证明自身综合能力的相关材料(一式5份),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与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如有,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毕业论文扼要介绍(如无,可不提供;介绍信息应无涉密或其他不宜公开、传输的内容)等,复试时现场提交给考官。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

四、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40+英语测试成绩(100分)×2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40%。

(二)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0)/5×50%+复试成绩(100)×50%。

五、心理测评

考生在2024年3月31日中午12点前完成心理测评,未进行心理测评者无法参加复试,心理测评学生手机端操作说明见附件3

六、体检

复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七、拟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拟录取结果须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到考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 个工作日。不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一)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二)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60分;综合能力考核低于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四)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记录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公告)、监督咨询电话、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调剂计划、复试流程要求、拟录取信息等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10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其他事宜

(一)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二)联系及监督方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0699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13275977687  

2. 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电子邮箱:yzb@zua.edu.cn

3.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政治

英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备注

1

徐逸钒

104854080854281

71

65

95

113

344


2

邹晓涵

104854080854282

78

74

75

110

337


3

张宇轩

104854080854295

73

55

71

123

322


4

赵珂

104854080854292

68

55

76

120

319


 

 

 

附件1:郑州航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附件2:2024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心理测评学生手机端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