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接校人事处通知:
为更好部署我校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优化职称评审程序,现启动2024年度职称申报报名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次报名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拟申报人员应满足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且自愿申报本年度职称。
(二)各单位成立由党务及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职称审核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填写《院部审核小组名单》(附件1)报人事处。要求评审简表所填内容均真实无误,均按表格提示项要求填写,均有实证材料能够辅证。
(三)各单位须严格审核职称申报资格,具体条件可对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附件6)。对于没有严格审核业绩真实性及申报资格的单位,将核减该单位本年度职称推荐指标。请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严格把关。
(四)申报人员须如实认真填写《评审简表》(附件4),填写完成后请认真复核,确保所填内容均真实无误,均按表格提示项要求填写,均有实证材料能够辅证。若存在不按要求或不实填报,对本人评审有利的,即视为业绩造假,取消评审资格,不可再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五)实行双承诺制,请申报人员严格遵守诚信承诺,所在单位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共同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
二、推荐条件
(一)我校2024年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文件中“关于申报评审条件”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三)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文件要求,“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文件中对岗位类型的要求,高校教师岗位不再设置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再执行。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在职称晋升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高校教师系列其他岗位类型职称。
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五)申报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类型应与当前聘用的岗位类型相一致,并按所申报的类型进行考核评价。聘用在科研岗的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教学型或教学科研型。
专任教师高校讲师、实验系列和辅导员系列岗位不分类别。
(六)截至当年年底不满35周岁的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任现职以来需主持国家级项目或为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项。
截至当年年底不满40周岁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任现职以来需主持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项或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项。
(七)教学课时指课堂教学的自然学时数,包含理论课授课、实验课授课和指导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设计的学时,教学课时除上述规定项目外还应包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但不包含各类补助课时。
理论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核算数据为准,实践教学工作量以学院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中近5年工作量达标即可认定为达标。
(八)除论文外,仅以专利一条符合评审资格条件的,专利须提供成果转化材料。
(九)非教师系列(工程、图书资料、档案、会计、经济、审计、卫生、研究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详见“河南省人社厅官网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
三、报名程序
(一)各院(部)成立职称评审审核小组,组织审核工作人员学习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内容并向申报教师传达相关文件要求。
(二)各院(部)拟申报晋升、转评、聘任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提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附件4)(“申报专业”从附件5:职称申报专业目录中选择,符合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评价”的高水平业绩,填表时写在相应栏最前面并加粗,其他《评审简表》中辅助、提示填写的内容可以在正式填写后删除)。
各院(部)审核人应严格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涉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评审简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在评审简表中院(部)审核推荐意见一栏由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及各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审核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由申报人及所在院部填写后加盖公章,对申报及审核情况做出承诺。
(四)各院(部)根据审核情况,将符合申报资格人员信息汇总至《高、中级职称报名汇总表》(附件2),确保上报人员均符合评审资格条件。
(五)本次报名院部为终审单位,职能部门审核下学期统一进行。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位老师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附件1—4纸质版1份交至学院党政办,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1-4签字盖章完整的扫描件及附件2的Excel版),以学院各部门、各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附件表格须有党务负责人签字、行政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专职辅导员职称申报人员由学生处负责,要求同上。
(三)辅系列职称申报人员须取得学校推荐指标方可委托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填写相应辅系列评审简表及附件2、附件4(个人承诺部分)直接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jsfz@z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