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精神和团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激发我校基层团组织活力,检验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我校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航空宇航学院团支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考核安排
各团支部按照各学院团委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根据相关要求主要采取现场述职的方式进行,最晚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我校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青年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级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工作述职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领力方面: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主题教育;网上共青团建设;青年大学习等情况。
(二)组织力方面:团员发展、培养、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转接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情况;团员推优;班团一体化建设;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团费收缴管理情况;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先进性评价;专、兼职团干队伍建设;青马工程;团校工作;评优表彰;共青团和学生会改革等情况。
(三)服务力方面:科技创新工作;挑战杯;志愿服务;志愿者管理;“三下乡”社会实践;西部计划;帮扶就业;第二课堂,“青年之家”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等情况。
(四)其他:品牌工作;突出贡献;重大表彰和奖励等情况。
四、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1.述职评议形式。我院团委按照要求制定述职评议考核方案,以现场述职为主,与书面述职相结合、述职与工作会议相结合等方式。考核完成后,将述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1000字以内)及各年级考核统计表,报送航空宇航学院组织部。
2.评议考核结果。各团支部评议结果由航空宇航学院团委和各团支部进行评定,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述职评议结果应与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一致,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与所在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一致,将评议结果区分等次向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与2024年度各级“两红两优”评先的团组织和团干部,2023年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应为“较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各学院团委可以给予一定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航空宇航学院团委将会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团省委的明确要求,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契机,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对标查找薄弱环节,在考核中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
共青团航空宇航学院团委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