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以及我院先进个人评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定要求

(一)具体细则详见智能工程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试行)(附件1)。

学院将对各专业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三、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22年3月20

(二)报送清单

1.《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1份附件2,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

2.《郑州航院2023年优秀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附件3,电子版备注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如19级自动化1班×××)发送至各年级导助。

(三)报送地点

地点:智能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6B217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137


郑州航院智能工程学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