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全团“落实二十大,坚定跟党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每个团支部应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如下。

一、主题

落实二十大,坚定跟党走

二、目标要求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按照“两学一做”和“讲、重、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学习至上”理念,对着书本学,照着“镜子”学,深入实践学。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我剖析,自我革新。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月4日-1月6日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六、主要环节

1.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内容: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的报告;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③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查找差距不足

组织生活会气氛民主、和谐。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结合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议进行了坦诚相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同学提出平时忙于事务,支部抓理论学习不够;有的同学提出工作重布置,轻落实;有的同学提出由于工作压力较大,常有急躁情绪;有的同学提出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不够,控制文山会海作用发挥的不够;支部成员在会上重点谈实质性问题,重点找思想差距,重点进行相互帮助,大家开展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开门见山、开展相互批评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3.召开组织生活会

3.1一般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3.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3.3组织生活会可邀请学校、院系团组织负责人和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3.4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①唱团歌;

②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③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分析思想道德和学习工作方面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④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⑤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⑥重温入团誓词。

3.5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4.评价与结果运用

4.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4.2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

4.3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4.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实施要求

5.1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5.2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5.3做好记录。2023年1月6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航空宇航学院团委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