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接教务处通知: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要求,我校现启动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监督与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

(二)省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应用严格按《郑州航院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0号)执行。

(三)本年度信息报送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作为抽检信息平台的院级管理员,及时自查报送信息的规范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

(四)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但需一并提交开题报告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

二、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本年度(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表1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9月3日

开放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

9月3日至9月5日

各学院下载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及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毕业论文信息部分(6个字段)是否准确。若发现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错误,请填写《论文信息勘误申请表》(附件),于9月5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按程序进行学位备案信息勘误。

9月6日

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

9月3日至9月9日

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专家对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格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月10日至9月18日

各学院上传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支撑材料、查重报告,核对论文信息,上传确认函。同时,报送培养方案和专家信息到实践教学科。

9月19日至9月23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因不含导师和论文信息,这部分毕业论文(设计)仍须在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填写“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

三、抽检工作流程

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

(一)论文原文报送

1.各位老师需核对学位授予信息

2024年6月1日后授予的学位,学位授予信息已包含“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请各学院核对以上六个字段的信息,确保无误。切勿出现漏报、错报、串行等问题。

若在本科抽检上传论文原文时发现论文信息有误,需在9月5日前报送《论文信息勘误申请表》(附件)至教学办,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勘误,不得自行在抽检信息平台下载的《论文信息汇总表》中修改

2.各位老师需报送以下材料:

(1)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仅支持pdf格式)

(2)支撑材料(a.若为非文本类毕业设计或非文本类“其他”,必需提供支撑材料(如图纸、设计作品、软件、视频等);b.开题报告扫描版(含签字))(仅支持zip格式)

(3)查重报告(仅支持pdf格式)

要求:抽检信息平台上传文件格式只支持zip格式,各位老师应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支撑材料以及查重报告放置在一起,直接压缩为一个ZIP文件(不要放在文件夹内压缩文件夹)。最后生成的ZIP文件中不允许有文件夹,否则会上传失败。

3.学院组织论文核对

学院组织专家对所有上报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进行核对。

4.论文信息提交

学院所有学位授予信息的论文及相关材料已上传完成且已完成核对,可提交论文信息,并下载、上传单位确认函。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学院需更新完善“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专家数据,同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