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接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通知:
为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理念,推进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 (校教字〔2021〕105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2023-2024学年承担教学任务(含研究生课程)的所有在职教师。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0日学院完成考核工作,10月18日前学校公布考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充分认识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教师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结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 (校教字〔2021〕105号)中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具体内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以及本单位考核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单位考核工作。
2.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等次的评定需遵循“校教字〔2021〕105号”文件标准。
3.学院参照《附件4:项目奖项对应激励性名额类别表》统计激励性优秀名额情况(项目/奖项获得时间范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各位老师将激励性优秀名额情况一览表(附件5)及实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5日前送至教学办审核,确定激励性名额情况。
4.学院评价结论优秀比例基数为20%,综合激励性优秀名额,最终优秀比例不超过50%,且考核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5.学院于2024年10月10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送交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191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