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决定对李晨阳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12日。如有异议,自公示期满之日起7日内,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相关申诉。
上一条:智能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下一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宇航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定细则(试行)》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