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全院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我院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上一条:关于对李晨阳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下一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宇航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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