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航空宇航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一)各年级应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和《航空宇航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试行)》进行初评和推荐,另退役复学的毕业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表已发送至辅导员处。
(二)各年级依据评定条件认真组织评定。各年级推荐初评学生名单应在本年级公示,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三)学院将对各年级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3年3月12日
(二)报送清单
1.《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1份,(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统计表》(附件3);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994416712@qq.com
(三)报送地点
地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8B305)
联系人:徐亚斌
联系电话:0371-61912067
航空宇航学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