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航空宇航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23届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一)各年级应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和《航空宇航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试行)》进行初评和推荐,另退役复学的毕业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表已发送至辅导员处。
(二)各年级依据评定条件认真组织评定。各年级推荐初评学生名单应在本年级公示,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三)学院将对各年级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原始成绩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7.退役复学的毕业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评选。
8.其他相关条件由学院审定。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3年3月6日下午18:00前
(二)材料清单
1.《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
2.《郑州航院2023年优秀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3)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994416712@qq.com
(三)报送地点
地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8B305)
联系人:徐亚斌
联系电话:0371-61912067
航空宇航学院
2023年2月22日